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后,不能直接申报职称评审,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以下是具体要求:
一、考试成绩要求
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需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60分),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有效期为5年)。
二、学历与资历要求
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三、能力与业绩要求
申报人需具备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能力,能够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并在工作业绩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如主持或参与过重大经济项目、获得过相关奖项等。
四、学术成果要求
论文:需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通常要求2~3篇。
著作:公开出版过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
课题研究: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或在经济领域研究与实践的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
五、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人需在评审前完成一定小时数的继续教育课程,这些课程应与经济、管理等相关领域密切相关。
六、其他要求
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申报人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年度考核: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七、评审流程
申报与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需主动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审查。
初审:评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评审要求。
评议:评审组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工作业绩、专业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部分地区可能要求答辩。
评审与公示:评委会根据评议意见进行投票表决,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最终审定与发证:评委办公室对评审材料进行最终审定,合格者颁发职称证书。
注意事项:
地区差异:高级经济师评审由各省自行组织,具体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申报人密切关注当地发布的评审通知。
材料准备:需准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或聘用合同、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论文或著作等。
综上所述,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只是申报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之一,还需要满足学历与资历、能力与业绩、学术成果、继续教育等多方面的要求,并完成相应的评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