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级经济师采用“考评结合”的制度,即考生不仅要通过考试,还需通过评审才能获得高级职称。虽然考试报名条件相对明确,但评审条件则由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制定,因此更具复杂性和差异性。
根据规定,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报名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
1、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2、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3、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此外,持有会计、统计、审计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根据相关条件报考高级经济师考试。
评审环节不仅要求考生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资历,还对业绩成果、工作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评审条件虽有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
1、学历资历:需满足规定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2、业绩成果:需提供在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或成果;
3、工作能力:需具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并能独立完成相关工作。
尽管考试通过是评审的前提,但以下5类人即使通过考试,也可能无法申报评审:
1、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高级经济师评审,除非因机构改革退出参公管理且在过渡期内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离退休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无法申报评审。但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除外。
3、受处分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法申报评审。
4、违纪违法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或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申报评审。
5、诚信档案库人员: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且仍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无法申报评审。
总之,高级经济师的评审环节是获取职称的重要关卡,考生在备考时不仅要关注考试内容,更要提前了解当地的评审政策和条件。避免因不符合评审要求而功亏一篑。建议考生在备考初期就查阅当地的人事部门通知或相关政策文件,确保自己符合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