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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6年高级经济师报考公告发布,报名时间3月31日至4月10日

2026-03-23 14: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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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6年高级经济师报考简章正式发布,明确报名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10日,考生需在规定时段内完成报名相关事宜,及时关注报考要求并按时参与。

1浙江2026年高级经济师报考公告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6 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26〕10号)部署要求,现将我省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级别、专业和科目设置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称高级经济考试),设工 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 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 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

二 、考试时间、方式及考点

5 月 3 0 日

上午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第1批次)

下午2:30—5:30 高级经济实务(第2批次)

高级经济考试分为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专业类别的划分和 考试时间,视报名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以下称机考)。考点分别设在各设 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 业务素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 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 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 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 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以上学 历、年限条件的。

其他事项:

1.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2.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 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 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3.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 权领域中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考试的条 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4.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 年底。以工作后取得的学历报考的,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 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的时间不能累加)。

四、获得成绩合格证明的条件

高级经济考试,在1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相应专业的高级经济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成绩有效期为5年。对照 《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 属于经济管理实务人员和经济咨询研究人员,均需取得《高级经 济实务》考试有效合格成绩。

五 、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各相关单位要按照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均 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 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 行为的人员和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 后进行网上公示,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组 织机构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 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核查方式。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未通过核 验、报考免试级别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 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 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本年度 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 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 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六、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于3月31日9:00至4月10日17:00登录中国 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或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 网 (http://zjks.rlsbt.zj.gov.cn) 链接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 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个人信息、教育信 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随后依 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签署承诺书、交费。其中,需要上传相关 材料的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2.考生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报考人员作 出承诺后,如未交费,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一旦撤回承诺, 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个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在上传相关材料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经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处理后,才可进行网上交费,完成报名。

2.报考人员打印的“报名表”和纸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均须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前提前做好注册、信息维护等事宜。学 历学位信息需经在线核查后才可用于报名。在线核查时间一般在 24小时内。特别提醒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 申请验证/认证报告核查的报考人员,应尽早登录学信网申请验 证/认证报告。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 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 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 证/认证,下载相关PDF 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 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 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2.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报考人员可在交费前进行修改。交费后若需修改须联系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处 理。

3.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考生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 费用不予退还。

4.省部属单位的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户籍地或工作地报考。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2333,0571-88396764、88396765,传 真:0571-88395085。

七、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名成功的高级经济考试考生,应于5月25日至2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见附件1)处理。

八、收费标准和票据获取

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人考中心函〔2020〕36号和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80元。 考试费用发票获取方式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 栏 目 。

九、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 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早就 座,以预留充足时间用于签到、测试考试设备、阅读《考场规则》 《操作指南》等准备工作。

为确保考试信息在电脑上成功提交,提前交卷的考生须经监 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场。考试结束后考试信息自动提交。

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 件入场。考场备有草稿纸,考生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 墨水笔。禁止将其他文具,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 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考试相关资料等带入座位。

高级经济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一微软 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 搜狗拼音输入法。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 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 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 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全程监控。

十、考试大纲

2026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公布。

十一、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核查

( 一)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验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合格成绩上网公示 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由各考区人力社保部门或人 事考试机构组织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 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无法 通过核验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 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由各考区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另行通知。相关人员不到 现场接受核查、核查逾期,或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成绩 无 效 。

(三)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成绩合格 证明后,通过公示、考后核查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陆中 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成绩合格证明。电子成绩合格证 明与纸质成绩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成绩合格证明后,该通知在浙江人事 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考生可在该网申请纸质证书邮 寄服务(邮费到付)。逾期不领取,后续纸质证书遗失、损毁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二、有关要求

高级经济机考科目多、技术要求高、任务重,是一项组织实 施难度较大的重大资格考试,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 节的考务工作(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2)。

(一)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考 试实施,但必须按规定流程确定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和人 员。要参照机考实施主要风险点和防范处理要点,提前做好各项 准备工作及应急预案,备足备考机和纸质草稿纸。各考点考后须 从机考系统中打印《考场情况记录单》,由监考、主考签字,确 认缺考、异常情况等记录内容,交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统 一保管。

(二)要严格按照机考的技术要求设置好考点考场(见附件

3),并在考前加强技术人员力量的配备和考务技术的培训,加强 考前系统测试。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方便 考生参考。

(三)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着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 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 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严肃处理。

附件1

各考区(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 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附件2

2026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考试计划

附件3

经济机考考点和考场设备软硬件配置要求

经济机考考点和考场设备软硬件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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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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