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考)有异议的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受理日期:2023年5月4日-2023年6月2日),通过“智慧人才家园系统”选择“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s://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提出成绩复查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省级人事考试机构自成绩公布之日起40天内,汇总成绩复查申请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复查。部考试中心协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对提出复查申请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自收到复核结果15天内反馈至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收到复查结果后向考生反馈成绩复查结果。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