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报考资格条件和核查要求,2023年5月8日至5月17日(节假日除外)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核查。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无法确认具备报考资格的,需要提交补充核查资料现场核查,将电话通知相关人员,请成绩合格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核查资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1、现场核查需提供材料清单
①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②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③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核验报告(学信网打印)一份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⑤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现场核查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除以上材料外,需出具考生本人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事由并加盖手印。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核查地点: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566房间(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86号)。
3、咨询电话:0379-69933802,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