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到现场核查电话通知的人员,务必于2023年5月17日前,本人携带材料清单所规定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2楼1218房间进行现场核查。
①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②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③《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④工作证明(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签字盖章)。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咨询电话:0374-2628629。
按照核查重点和相关标准确定核查对象,并通知受核查人员。请成绩合格人员在核查期间保持电话畅通。接到核查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核查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将影响本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