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第五章考点: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及实施程序
更新时间:2018-11-28 09:20:41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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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备考要尽早开始,为了帮助各位考生能够高效备考,环球网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19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第五章考点: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及实施程序,帮助考生掌握监理工程师考试基础知识,希望能助考生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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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及实施程序
第一个考点:平行承发包模式优缺点(P100)

第二个考点:施工总承包模式的优缺点(P102)

第三个考点: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优缺点(P102~103)

第四个考点: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模式(P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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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委托模式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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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承发包模式条件下的工程监理委托模式 |
(1)业主委托一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要求被委托的监理单位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能力,并能做好全面规划工作。 |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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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委托模式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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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模式条件下的工程监理委托模式 |
建设单位通常应委托一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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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委托模式 |
一般应委托一家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较全面的知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