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明确:监理工程师等45项职业资格可以直接认定职称!
更新时间:2019-08-19 12:54:13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
收藏
监理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公布《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确定山西45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
关于公布《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9]100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7〕73号)以及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等文件精神,有效衔接职称与职业资格,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为人才减负,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现将《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目录》内所列职业资格的,可直接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职务试行条例对学历、资历有要求的,从其规定),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已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认定工作。
《目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适时动态调整。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截取部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8月5日
附件: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doc最新资讯
- “AI+工程监管创新技术论坛”在沪成功举办2025-10-09
- “工程监理与咨询数智化经验交流”平行分论坛召开2025-09-25
- 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实践 | 发挥工程监理作用 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2025-09-18
- 搭建交流平台 共享转型经验——浙津两地监理行业座谈交流会在杭召开2025-09-01
- “十五五”工程监理行业发展规划编制调研座谈会在合肥召开2025-08-27
- 广东省财政厅发文: 持有监理工程师证书可申请进入专家库2025-07-09
- 水利部发文:水利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出租出借注册证书!2025-07-09
- 北京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监理工程师可申报2025-07-09
- 河南人社厅:认定工程监理专业副高级职称,符合条件可以转评同级别不同专业职称2025-07-01
- 湖北2025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襄阳区域库评标专家征集,监理工程师可申报202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