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监理工程师对应工程师职称
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成本,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规定,现就部分职业领域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见附件),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等。
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应根据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四、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导用人单位和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工作,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附件: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docx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0日

原文地址及查看附件:http://www.qingdao.gov.cn/n172/n24624151/n24626255/n24626269/n24626283/200713153010005727.html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就是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整理,提醒考生2021年天津监理证书已经开始发放,建议大家开启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避免错过2021年其余省份监理工程师考后证书领取时间。此外,为助力考生备考2022年监理考试,小编整理了复习资料供考生免费下载阅读,包含监理考试真题解析和各科目试题资料等,祝学习愉快。
最新资讯
- “AI+工程监管创新技术论坛”在沪成功举办2025-10-09
- “工程监理与咨询数智化经验交流”平行分论坛召开2025-09-25
- 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实践 | 发挥工程监理作用 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2025-09-18
- 搭建交流平台 共享转型经验——浙津两地监理行业座谈交流会在杭召开2025-09-01
- “十五五”工程监理行业发展规划编制调研座谈会在合肥召开2025-08-27
- 广东省财政厅发文: 持有监理工程师证书可申请进入专家库2025-07-09
- 水利部发文:水利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出租出借注册证书!2025-07-09
- 北京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监理工程师可申报2025-07-09
- 河南人社厅:认定工程监理专业副高级职称,符合条件可以转评同级别不同专业职称2025-07-01
- 湖北2025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襄阳区域库评标专家征集,监理工程师可申报202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