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一章考点:抵押
更新时间:2013-12-17 11:09:48
来源:|0
浏览
收藏
监理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特别推荐:2014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抵押
1.抵押的概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2.抵押物(学员应区别可以抵押和不可以抵押的财产)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由于抵押物是不转移占有的,因此能够成为抵押物的财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抵押的效力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
4.抵押权的实现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编辑推荐: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6年度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复习笔记2025-10-17
- 2026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重要知识点总结2025-10-17
- 高效备考!2026年监理考点精讲试听课正式上线,专治“零基础没方向”“老考生卡瓶颈”!2025-09-17
- 免费下载!监理工程师考试各科目易错知识点2025-09-17
- 2026年监理备考:历年真题+新生备考大礼包,均可领取!2025-09-17
- 2026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知识点:定金2025-09-05
- 2026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考试知识点: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策略2025-09-05
- 2026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考试知识点:工程总承包模式及其特点2025-08-29
- 必看避坑指南!监理工程师《目标控制》易错点汇总2025-08-29
- 别再丢分!监理工程师《理论和法规》易错点汇总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