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的现场工作务件
更新时间:2014-09-18 11: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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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理工程师考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第五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教材重点,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的现场工作务件,详细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复习备考过程中参考。
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的现场工作务件:
1)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
2)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
3)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
4)平整施工现场;
5)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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