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监理工程师考点:材料采购合同订购产品的交付
更新时间:2015-01-28 14:55:17
来源:|0
浏览
收藏
监理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材料采购合同订购产品的交付,相关知识点已经整理更新,希望对各位考生朋友的备考,起到一定作用。
相关推荐: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章节知识点汇总
材料采购合同订购产品的交付
1.产品的交付方式
订购物资或产品的供应方式,可以分为采购方到合同约定地点自提货物和供货方负责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两大类。
2.合同履行中交货期限的确定
(1)供货方送货到现场的交货日期,以采购方接收货物时在货单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2) 供货方负责代运货物,以发货时承运部门签发货单上的戳记日期为准。合同内约定采用代运方式时,供货方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数量、到站、接货人等,按期编制运输作业计划,办理托运、装车(船)、查验等发货手续,并将货运单、合格证等交寄对方,以便采购方在指定车站或码头接货。如果因单证不齐导致采购方无法接货,由此造成的站场存储费和运输罚款等额外支出费用,应由供货方承担。
(3)采购方自提产品,以供货方通知提货的日期为准。但供货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对方合理预留必要的途中时间。采购方如果不能按时提货,应承担逾期提货的违约责任。当供货方早于合同约定日期发出提货通知时,采购方可根据施工的实际需要和仓储保管能力,决定是否按通知的时间提前提货。他有权拒绝提前提货,也可以按通知时间提货后仍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
温馨提示:各位考友可进入监理工程师考试交流群:398458694,或进入监理工程师考试论坛与广大考友一起学习交流。
编辑推荐: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6年度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复习笔记2025-10-17
- 2026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重要知识点总结2025-10-17
- 高效备考!2026年监理考点精讲试听课正式上线,专治“零基础没方向”“老考生卡瓶颈”!2025-09-17
- 免费下载!监理工程师考试各科目易错知识点2025-09-17
- 2026年监理备考:历年真题+新生备考大礼包,均可领取!2025-09-17
- 2026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知识点:定金2025-09-05
- 2026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考试知识点: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策略2025-09-05
- 2026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考试知识点:工程总承包模式及其特点2025-08-29
- 必看避坑指南!监理工程师《目标控制》易错点汇总2025-08-29
- 别再丢分!监理工程师《理论和法规》易错点汇总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