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实操案例:行为矫正案例一则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9-09-17 11:10:45 点击量: 分享:

心理实操案例是我么对于心理实操治疗技术进行了解和学习的重要途径,环球网校心理咨询师实操课频道小编特别整理了“心理咨询师实操案例:行为矫正案例一则”这篇备考资料,希望能够让大家对强化疗法进行行为矫正的学习有所帮助。

陈澜是一个10岁男孩,四年级。智力正常。他的不适当行为特别表现为上课随便插嘴,有时站起来离座与人讲话,严重影响课堂正常教学。对陈澜的这种表现,他的幼儿园老师、小学各任课老师及家长都甚感头疼,曾想过许多办法试图制止,但效果不佳。经××医院诊断,系过分活动症。我尝试运用行为改变技术处理他的上课随意插嘴行为。

辅导过程

确定目标行为:减少陈澜上课随意插嘴的次数,不影响课堂正常教学。

测定基准线:采用“事件取样”观察法。在上课4 5分钟内记录随意插嘴的次数,为求准确性,选择不同节次的数学、语文课,共观察5天,观察数学平均每节课插嘴4~6次,语文约5次。

选择增强物:由家庭访问得知,该生很喜爱看课外书,又与该生交谈,知道他更喜欢班内墙上的红星,因此,约定以红星作为增强物。

详细过程与结果:我事先和陈澜谈话,帮助他进一步认识上课随便插嘴行为的不良后果,增强他减少这一不良行为的意愿,向他说明协助他改变的办法。取得该生的同意后,订立口头契约。

第一阶段,减少数学课插嘴行为,若做到一节数学课插嘴次数比基准期少1次,可得代券1张;少2次,可得代券2张,以此类推,3张代券可换1颗墙上的红星。若超过基准线平均数1次。则罚代券l张,以此类推。时间两周,效果非常显着:处理期第一周即下降到平均每节课3—5次,第二周2—3次。

第二阶段,数学、语文课上同时控制。数学课要求保持第一阶段的平均3~5次,就可得l张代券;若少1次。可得2张代券;超过4次,罚券l张。语文课也以基准期5次为界,减1次奖1张券。超1次罚1张券。其他以此类推,时间4周。结果表明他能够达到预定要求。

第三阶段,数学、语文、外语课同时控制。数学插嘴保持第二阶段的平均水平3次,即可得1张券,其他同上。语文以4次为界,其他同上。外语以3次为界,其他同上,时间4周。

第四阶段为追踪期,取消增强物。改用“有时提醒,有时鼓励”的方式。陈澜插嘴次数仍保持在每节课3~4次,一周平均每节课不超过4次。实际上。从第一阶段开始他就一直维持在这个水平。而且,每次插嘴时间都极短,一经暗示,就能自觉控制,一改过去非要一吐为快、止也止不住的状况。

成果检查与追踪评估:陈澜上课随意插嘴行为由基准期的数学每周平均每节课4—6次、语文5次。下降到3~4次。从处理第一阶段开始到追踪结束,从数学单课控制开始,到数学、语文、外语3课同时控制,从有强化物到无强化物都能保持这个水平,而且每次插嘴时间极短,自我控制意识大大增强,不至于影响课堂教学。在处理过程中,由于强化水平是事先约定的,而陈澜对此强化物又非常在意,所以他努力以减少自己插嘴行为来获得强化物。换句话说,争得强化物的主动权在他手里,这样,就激发了他控制自己行为的主动性。这也许正是用行为改变技术处理这一行为行之有效的关键所在。

专家点评

这是一例用行为矫正技术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并取得实效的个案记录。此个案的指导者曾赴北京接受过行为矫正疗法的专门培训,又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因此对儿童的心理特点以及对改变儿童不良行为的辅导方法有比较深入、准确的了解与把握。在指导辅导教师实施辅导的过程中,以下两个操作要点体现了作者的专业功底。

其一,掌握改进目标的分寸。在行为矫正技术中,要求辅导员与受导对象共同制定改进目标,并且改进目标要制定得恰如其分。目标要求过高则可实现概率过低,受导学生容易丧失改进的欲望和信心;改进目标太低则失去或降低了行为改变的意义。在这一运用行为矫正技术辅导受导学生的个案中,辅导员始终坚持与对方一同协商制定行为改变的目标;既不断激发受导学生自我改变的主动性,又注意提醒对方不在过高的热情驱使下,提出不切实际的自我要求。

其二,精心设计强化手段。对儿童进行行为矫正,能否恰当运用强化手段往往成为决定成败的关键。这一个案辅导中,辅导员在指导者的帮助下,不仅十分重视和受导学生共同选择最合适的强化物,也十分注意选择实施奖励的时机与方法,以对受导学生改进行为作出及时而又富有激励性的强化。这一个案虽然写于八年前,但从其操作规范、环节清楚、记录完整、分析到位上,读者仍然可以体会到行为主义辅导流派的鲜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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