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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税法二》辅导:印花税(1)

更新时间:2010-09-13 09:12:0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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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概述(了解)

  大纲:

  (一)熟悉印花税的概念

  (二)了解印花税的特点

  (三)了解印花税的立法原则

  一、概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

  二、特点

  (一)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

  (二)征税范围广泛

  (三)税率低、税负轻

  (四)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自行计算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粘贴并划销或注销。

  例:印花税的特点有( ):

  A.覆盖面广 B.税率低、税负轻

  C.纳税人自行完税 D.按年计税

  【答案】ABC

  【解析】印花税具有覆盖面广;税率低、税负轻;纳税人自行完税的特点。

  第二节 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大纲

  (一)掌握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各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

  (二)掌握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一、征税范围

  (一)经济合同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还包括各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按购销金额0.3‰

  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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