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师 > 税务师备考资料 > 2011《税法二》预习: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9)

2011《税法二》预习: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9)

更新时间:2010-12-30 09:15:3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税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第五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大纲:

  (一)掌握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折旧范围、折旧依据和、和折旧年限。

  (二)熟悉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三)熟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四)熟悉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五)熟悉存货的税务处理

  税法规定:

  (1)纳入税务处理范围的资产,均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2)各项资产持有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一)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产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其中包含固定资产所需的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管理费、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不应资本化而应费用化的借款费用不在其中)。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例:下列关于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C.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D.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答案】ACD

  【解析】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2011注册税务师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10年注册税务师成绩查询汇总     

    2011年注册会计师辅导优惠套餐  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论坛  环球网校财会之家博客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税务师资格查询

税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税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税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