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二》辅导之:契税(14)
更新时间:2011-05-13 10:11:12
来源:|0
浏览
收藏
税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第五节 申报和缴纳
大纲:
(一)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二)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
(三)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
(四)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08 注册税务师
新征用耕地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3个月
B.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6个月
C.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
D.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2年
答案:C
【解析】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
三、纳税申报
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
四、纳税地点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市(县)管辖范围内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
2010年注册税务师成绩查询汇总 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编辑推荐
上一篇:《税法二》辅导之:契税(13)
最新资讯
- 2025年税务师考前几页纸,再看一遍,上考场!2025-11-14
- 考前回顾!2025年税务师税法二52个必背公式2025-11-13
- 考前强化记忆!2025年税务师税法一87个必背公式2025-11-12
- 考前慌到失眠?2025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33个 “救命考点” 速记,看完心里有底了2025-11-05
- 考前救命!2025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31个考点熬夜速记2025-11-05
- 2025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前19个速记考点公布2025-11-05
- 最后10天!2025年税务师税法二考前14个考点速记~背起来2025-11-05
- 抢分必备!2025年税务师税法一考前35个考点速记,抓紧打印2025-11-05
- 熬夜也要背!2025年税务师5科考前几页纸2025-10-15
- 干货合集!2025年税务师考试冲刺资料:考前几页纸+模拟卷+历年真题+公式汇总2025-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