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税辅导:定金详解
一、定金的概念和特征$lesson$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合同未履行以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当事人双方设立定金的行为是一种实践性合同。定金合同是从合同,旨在确保主合同的履行。
1、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定金具有担保作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预付款没有担保性质,给予预付款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收受预付款的一方应该如数返还。
2、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
(1)定金的给付一般是在订立合同之时,也可以在订立合同之后未履行之前,而违约金是在违约时支付。(2)定金有证约和预先给付作用,违约金没有。(3)定金主要是担保作用,违约金则反映的是合同的责任。(4)定金的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具体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而法律对违约金没有固定的比例限制。
提示:当定金和违约金同时存在的时候,只能选择适用。
二、定金罚则
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例题1】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可以约定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该金钱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该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收受该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该种性质的金钱在法律上称为( )。
A、保证金
B、预付款
C、违约金
D、定金
答案:D
【例题2】甲向乙订购l0万元货物。双方为此签订定金合同,约定甲预先向乙支付定金3万元。合同订立后,乙只收到甲支付的1万元定金。因此,该定金合同( )。
A、不成立,因为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
B、不生效,因为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
C、无效,因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D、变更,因为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
答案:D
最新资讯
- 2026年税务师考试教材发布时间预测及变动分析:5月中旬发布,税法一变动或达30%2026-03-10
- 税务师考试教材什么时候出 每年变化大吗2026-02-27
- 税务师考试教材每年都会变动吗 2026年会大变吗?2026-02-24
- 2026年税务师考试大纲变动解析汇总(共5科)2026-02-24
- 2026税务师考试教材何时发布,一般在几月份2026-02-05
- 2026税务师考试教材几月份上市,共有几本?2026-01-30
- 2026税务师教材什么时候出2026-01-07
- 2025年税务师考前几页纸,再看一遍,上考场!2025-11-14
- 考前回顾!2025年税务师税法二52个必背公式2025-11-13
- 考前强化记忆!2025年税务师税法一87个必背公式202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