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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辅导:销项税额资料(一)

更新时间:2011-10-24 09:02:2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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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增值税销项税额$lesson$

  (一)销项税额的概念及计算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或 =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二)销售额确定

  1.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根据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也称为计税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包括: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含税收入)

  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滞纳金、赔偿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上述价外费用不包括以下费用:

  ①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②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即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并且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③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④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注】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并入销售额征税时,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征税。

  (3)消费税税金

  由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因此,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计征增值税时,其应税销售额应包括消费税税金。

  2、价款和税款合并收取情况下的销售额

  作为增值税税基的只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单独列明的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

  商品零售企业或其他企业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使用单位或小规模企业,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为价税合计金额。

  换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 (1+税率)

  【例题1:教材例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钢材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为10万元,税额为17000元,另外开一张普通发票收取包装费117元,则该笔业务的计税销售额 =100000+117/(1+17%)=10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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