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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税收相关法律 资料: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更新时间:2012-03-31 09:52:3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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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lesson$

  (一)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2、根据规定,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的情形有:

  行政处罚法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因难的,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

  (1)被处5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2)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提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二)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被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例题】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的,依照法律规定( )。(2009年)

  A、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B、应当当场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

  C、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行政机关

  D、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E、行政机关应当择日举行听证

  答案:ABC

  解析:(1)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的情形有: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A正确;(2)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B正确;(3)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C正确;(4) D错误。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的情况不适用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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