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师 > 财政部:部分铁路房建生活单位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部分铁路房建生活单位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更新时间:2012-12-31 13:07:41 来源:|0 浏览0 收藏0

  财政部网站消息,为支持铁路运输体制改革和发展,加速铁路政企分开,促进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革,经国务院批准,对经铁道部或者各铁路局批准改制的铁路房建生活单位,为铁道部所属铁路局及国有铁路运输控股公司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自改制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此外,按照此次通知规定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至发文之日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可以从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7]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第二批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08]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财税[2009]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四批免征营业税的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0]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财税[2010]120号)相应废止。

2013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网址大全  

    注册税务师考试保过套餐双节特惠

      2013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预定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6月22-23日 

         更多信息访问:注册税务师频道   注册税务师论坛   注册税务师辅导试听

编辑推荐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税务师资格查询

税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税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天
累计打卡
0人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