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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5-09 14:52:57 来源:|0 浏览0 收藏0
摘要 为加强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建设,提高窗口行政审批效能,经研究,决定授权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由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统一受理,传递回自治区地税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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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各单位,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

  为加强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建设,提高窗口行政审批效能,经研究,决定授权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由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统一受理,传递回自治区地税局审批。具体的行政审批项目如下:

  一、契税减免审批。

  二、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批。

  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

  四、企业所得税事前备案类税收优惠的审批确认。

  五、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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