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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务《税务代理实务》第十章预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审核

更新时间:2013-05-23 16:37:4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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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注务《税务代理实务》第十章预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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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审核

  两者有一些共性问题,如纳税人,税收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房产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

  (一).自用房产审核要点

  审核房产的原值是否真实,有无少报、瞒报的现象。

  (1)审核“固定资产”账簿中房屋的造价或原价是否真实、完整,有无分解记账的情况

  (2)注意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是否按规定增加其房屋原值,有无将其改建、扩建支出列入大修。

  (二).出租房产审核要点(了解)

  (三).应纳税额审核要点

  (1)审核征免界限的划分 (选择题)

  (2)审核房产税计算纳税的期限

  (3)审核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核实计税依据(注意融资租赁房产)和适用税率的计算是否正确。

  二、土地使用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

  (一)、应税土地面积审核要点:应税土地面积是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主要分三种不同的情况,进行确定:(了解)

  (1)凡已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实际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应税土地面积。

  (2)凡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以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应税土地面积。

  (3)对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暂以纳税人据实申报的土地面积为应税土地面积。

  (二)、减免税土地面积审核要点(关键注意征免的界限,应税和免税放在计算中)

  (1)对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面积,可依据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来确定。

  (2)对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可依据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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