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税法的特点
更新时间:2014-03-26 09: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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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税法的特点。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知识点二、税法的特点
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
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习惯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性法规
即税法直接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
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我国税法结构:宪法加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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