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师 >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甲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016 年 4 月 4 日,甲因重大过失导致企业遭受重大损失,企业拟将其除名。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1.【单选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甲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016 年 4 月 4 日,甲因重大过失导致企业遭受重大损失,企业拟将其除名。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除名应当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B
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甲
C
合伙企业作出除名决议时,除名生效,甲退伙
D
若甲对除名决议有异议,有权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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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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