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不能清偿欠付乙公司的 6000 万元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被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6 月 10 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下列选项中,不得担任甲公司管理人的有( )。
B
A 税务师事务所,对甲公司享有 300 万元债权
C
B 会计师事务所,甲公司曾于 2018 年 3 月 1 日聘用其担任公司的财务顾问,聘期为 2 年
D
张某,曾为甲公司的董事,已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离职
E
C 律师事务所,曾于 2021 年至 2023 年担任过甲公司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