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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选题】

甲、乙、丙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持有该公司 0.5%、1% 和 5% 的股份,现该 3 人欲向公司的股东会提出一项临时提案。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该项临时提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甲、乙、丙均可以单独提出临时提案
B
该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C
临时提案应当书面向董事会提交
D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临时提案后 5 日内通知其他股东
E
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提出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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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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