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D
参见教材P296。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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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责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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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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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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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将预留质量保修金的期限称为缺陷责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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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期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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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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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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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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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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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具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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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主体合理使用年限
与“水”有关的5年
供热、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管线、管道、安装、装修,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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