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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经济师《中级邮电》邮政法律制度(2)

更新时间:2009-10-21 17:10:4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7. 邮政运输

  8. 邮件的验关和检疫

  i. 验关

  ii. 检疫

  9. 邮件的查询和损失赔偿

  i. 查询

  ii. 赔偿

  10. 法律责任

  第三节 《邮政法》修正的主要方向和内容

  一. 现行《邮政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邮政局网点设置的公建配套问题

  2. 对非邮政企业或个人经营速递业务时兼营信件业务的违法行为

  3. 《邮政法对信函的定义所涉及的内涵有待于进一步论证。

  4. 《邮政法》对邮政工作的管理需要具体明确

  5. 《邮政法》对普遍服务的规定欠缺可操作性

  二. 修正《邮政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 保障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原则

  2. 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原则

  3. 促进邮政事业发展的原则

  4. 坚持普遍服务与逐步同市场和国际接轨的原则

  三. 新《邮政法》应着重解决的问题

  1. 改革后邮政的专营范围问题

  2. 国有邮政企业的组织形态问题

  3. 中国邮政立法模式的形态选择问题

  四. 新《邮政法》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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