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 > 新制度下吉林2009年注册会计师4月23日起报名

新制度下吉林2009年注册会计师4月23日起报名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吉林省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09年度)》的规定,现将全省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09年度)》,并向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省考办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09年4月23日至5月10日。

  (二)报名地点

  全省共设立10个报名点。具体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长春市北安路1080号5楼 报名和咨询电话:0431-88544671 88591823);长春市财政局会计处(长春市锦水路1097号 长春宾馆西侧 长春市财会人员培训服务中心一楼5号厅 0431―88984110 88139118);吉林市财政局会计处(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2楼204室 0432―2049068);四平市财政局会计科(四平市铁西区路1号4楼会计科 0434―3268236);辽源市财政局会计科(辽源市人民大街524号4楼 0437―3252494);通化市财政会计局(通化市滨江东路2819号1楼114室 0435―3652541);白山市财政局会计科(白山市长白山大街888号10楼 0439―3226392);白城市会计管理办公室(白城市中兴东大路6号5楼综合科 0436―3219892);松原市财政局会计科(松原市长宁南街2050号8楼会计科 0438―3133428、5075053);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延吉市延龙路608号州财政局308室0433―2876085)。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2.以前年度已报考过并取得IC卡的人员,持IC卡及二代身份证直接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2009年度)》;

  3、未取得IC卡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不能提供二代身份证的需交纳1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2张,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2009年度)》。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六、考试时间安排

  2009年9月19日 上午08:30―11:00 审 计

  下午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09年9月20日 上午08:30―11:30 会 计

  下午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税 法

  七、辅导教材购买及问题解答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以及《经济法规汇编》,应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愿订购。

  (二)如果应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010-68703206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会计科目:examkj@cicpa.org;

  审计科目:examsj@cicpa.org;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经济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税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财政部考办自2009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八、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九、提请应考人员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应考人员如同时报考新制度和旧制度2次,将不再享受2005年成绩有效的优惠年度,旧制度下的有效成绩从2006年算。

  (二)应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40号)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上述文件,应当自觉遵守。

  (三)应考人员考试前领取准考证时,应当同时领取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中注协2009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通知(新制度下)

  环球网校09年注册会计师网络辅导推出两套课程

   环球网校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论坛  环球网校财会之家博客

 

注册会计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注册会计师资格查询

注册会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