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委四大举措加强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
更新时间:2010-12-24 08: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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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及无故放弃中标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对围标串标企业实施没收投标保证金、网上通报、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罚,对围标串标代理机构实施在诚信档案中记入不良记录、罚款、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的处罚。二是制定并推行《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使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更加科学、规范。三是试行项目投标保证金经由企业基本账户、实行统一集中监管的制度,增大围标串标的操作难度和经济风险。四是集中查处了一批案件,坚决打击围标串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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