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经济师 > 经济师备考资料 > 2010中级经济基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4)

2010中级经济基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4)

更新时间:2010-09-03 10:15:0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三)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1.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

  注意:发明和发现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1)发明是指所创造的产品或提出的生产方法是前所未有的。

  (2)发现则是指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事物。

  2.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主要区别在于:

  ①发明既包括产品发明也包括方法发明,而实用新型是指具有一定形状的物品发明。

  ②实用新型同发明相比,对产品创造性要求较低。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同发明、实用新型的区别是:它只涉及美化产品的外表和形状,而不涉及产品的制造和设计技术。

  注意: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

  ①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②科学发现;

  ③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④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⑤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

  ⑥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例题6:08年多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 )。

  A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B科学发现

  C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D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E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例题7:2004年单选】下列各项中,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所称发明创造的是().

  A. 方法发明 B.发现

  C.实用新型 D.外观设计

  (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①新颖性

  ②创造性

  ③实用性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①新颖性

  ②实用性

  ③富有美感

  ④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例题8:2004、2005年多选】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包括()。

  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D.富有美感 E.保密性

   2010经济师VIP保过班开始招生   

   2009年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交流专题 

   环球网校2010年经济师考试网络辅导热招中  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经济师资格查询

经济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经济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经济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