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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0-09-26 13:40:2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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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管理工作,根据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申报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注规办[2010]7号)规定,现结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办法》(建规[2003]47号),将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申报有关问题一并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登录“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网址: http://zczx.fjjs.gov.cn ),点击“网上申报注册”,通过“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管理系统”中的“个人版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后用用户名和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注册系统,填写有关申报信息,打印注册申请表,并将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分别报送聘用单位。申报注销注册或登记的无须在线提交电子文档。

  (二)聘用单位申报。聘用单位使用系统加密锁进入“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管理系统”中的“企业版入口”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电子文档。同时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对申报表签署意见并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上报。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申报不合格人员,申报材料退回个人,并说明理由。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初始注册或登记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

  1、初始注册或登记申请表;

  2、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或登记单位的聘用合同或人事在岗证明;

  4、取得资格证书三年后申报初始注册或登记的人员须提交一个注册周期的继续教育证明(选修80学时,必修40学时)。

  (二)续期注册或登记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

  注册城市规划师应当在注册或登记有效期满前三个月之内,申请续期注册或登记。

  1、续期注册或登记申请表;

  2、注册有效期内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3、注册或登记单位的聘用合同或人事在岗证明。

  (三)变更注册或登记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

  1、变更注册或登记申请表;

  2、注册或登记证书原件;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4、与新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人事在岗证明。

  (四)转换注册或登记的人员(一式二份)

  1、注册/登记转换申请表;

  2、注册或登记证书原件;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如登记转注册须人事主管部门出具辞职证明);

  4、与新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人事在岗证明。

  (五)更改、补正人员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

  1、身份证需变更的人员

  (1)更改、补正申请表;

  (2)注册或登记证书原件;

  (3)身份证如系非正常升位或变更,则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与原申报注册流程所用身份证属正常升位者,须提交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或登记证书原件遗失的人员

  (1)更改、补正申请表;

  (2)本人提交证书遗失书面说明材料,手写签字后加盖原单位公章。

  3、姓名需变更的人员

  (1)更改、补正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或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注册或登记证书原件。

  (六)续期与变更或注册/登记转换合并办理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二份)

  1、变更或注册/登记转换申请表;

  2、近三年的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注:工作业绩表参照续期申请表格式包括序号、起始时间、项目名称、本人起何作用[负责人、主要设计人或参加人、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等,需按竖排表格形式制成表格);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与新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人事在岗证明;

  5、注册有效期内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七)续期与更改、补正合并办理的人员

  1、更改、补正注册或登记申请表;

  2、近三年的主要工作业绩两份(注:工作业绩表参照续期申请表格式包括序号、起始时间、项目名称、本人起何作用[负责人、主要设计人或参加人、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等,需按竖排表格形式制成表格);

  3、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有效期内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5、注册或登记单位的聘用合同或人事在岗证明。

  (八)注销注册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二份)

  注销注册无需通过注册管理系统申报仅提供纸质材料。

  1、注销注册或登记申请表;

  2、注册或登记证书原件;

  3、证明注销原因的材料。

  身故的注册或登记人员,可以由企业经办人代办。

  三、企业单位名称变更申办程序

  1、凡申报更名的单位,须先向省级管理部门查核本单位在注册系统企业名录中的原单位名称,用原单位名称购买企业加密锁。

  2、通过申报系统进入本企业页面后,填写新的企业信息并上报。

  3、单位名称变更后,原单位名称下的所有注册或登记人员信息归入新单位名称中,无需个人再进行工作单位更名。

  4、申报更名单位须统一汇总本单位的注册或登记人员信息并收回原注册或登记证书,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证书更名手续。

  四、申报注意事项

  1、个人申报、聘用单位申报具体操作详见系统中《系统操作手册》;

  2、申请表上须有本人手写签字;

  3、申请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4、如注册或登记证书丢失,须本人提交证书遗失书面说明材料,手写签字后加盖原单位公章;

  5、申请续期或变更注册时,如身份证与原申报注册流程所用身份证不一致,如系非正常升位或变更,则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与原申报注册流程所用身份证属正常升位者,须提交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购买加密锁联系电话:010-63714080、010-63716467、010-63713359;电子邮箱:Layout_register@163.com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3713359

  部注册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10-68318837

  省注册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591-87546767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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