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经济师 > 经济师备考资料 > 2011中级经济师《建筑专业知识与实务》复习-单价合同

2011中级经济师《建筑专业知识与实务》复习-单价合同

更新时间:2011-10-20 10:28:5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单价合同$lesson$

  中级经济师考试建筑专业工程单价合同可分为两种不同形式:

  (1)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

  这种合同是以工程量表和工程单价表为基础和依据来计算合同价格的,亦可称为计量估价合同。最后工程的总价应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由合同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得出工程结算的总价。

  采用这种合同时,要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原估计的工程量之间不能有实质性的变更。采用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可以使承包方对其投标的工程范围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合同形式的比较多。

  例题:某工程合同价确定方式为:承包方按照发包方提出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最后的工程总价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这种合同属于(  )。(2009年试题)

  A.纯单价合同

  B.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

  C.不可调值单价合同

  D.可调值总价合同

  答案:B

  解析:此题考核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价格的分类。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通常是由发包方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提出总工程量估算表,即“工程量概算表”或“暂估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由承包方以此为基础填报单价。最后工程的总价应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由合同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得出工程结算的总价。

  (2)纯单价合同

  采用这种形式的合同时,发包方只向承包方给出发包工程的有关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工程范围,不需对工程量作任何规定。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却急需开工的紧迫工程。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在约定条件外,允许调整,但调整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

  例题:当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却急需开工的紧迫工程,宜适用 ( )。

  A.不可调值总价合同

  B.可调值总价合同

  C.纯单价合同

  D.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

  答案:C

  解析:纯单价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却急需开工的紧迫工程。

 编辑推荐:

  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建筑经济应试技巧

  网校老师为你分析经济师建筑经济专业(中级)

  2011经济师考前冲刺辅导,考点预测!

  更多信息访问:经济师考试频道   经济师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经济师资格查询

经济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经济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经济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