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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级经济师《建筑专业知识与实务》复习-计价规范

更新时间:2011-10-20 10:38:0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中级经济师考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确定方法$lesson$

  (1)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②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3)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

  例题1: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需要确定综合单价时,下列方法中,适用的是(  )。(2009年试题)

  A.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B.必须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C.必须由发包人提出并确定综合单价

  D.必须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确定综合单价

  答案:A

  解析:此题考核的是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②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例题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 ( )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A.监理工程师

  B.总监理工程师

  C.发包人

  D.承包人

  答案:D

  解析: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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