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会计师 > 视同销售处理的常见行为

视同销售处理的常见行为

更新时间:2011-12-01 14:31:2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财税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根据国家条例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财税会计师资格查询

财税会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财税会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