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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金融》我国的金融机构复习资料(二)

更新时间:2011-03-28 10:08:3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三)证券机构(掌握性质及业务特点) $lesson$

  1、证券公司

  证券市场上经营证券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业务:承销、经纪、自营证券

  分类:综合类证券公司、经纪类证券公司

  2、证券交易所

  是依法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为证券交易提供场所、设施的机构。

  两家: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职能:提供证券交易场所,制定证券交易所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和上市公司监督等。

  3、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负责每个交易日结束后证券和资金的清算。

  目前我国实行T+1方式完成清算。

  (四)保险公司

  1993年人保被分为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中保人寿保险公司、中保再保险公司。

  1992AIG(美国国际保险集团)所属友邦保险在上海设立分公司。

  (五)其他金融机构(掌握性质及业务特点)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在特定时期政府为解决银行业不良资产而设立的金融机构。

  业务:收购处置各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

  2、农村信用社

  特点:社员互助合作、民主管理、服务社员。

  3、信托投资公司

  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代人理财时是以受托人的名义进行。

  4、财务公司

  为企业集团成员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987年第一家集团财务公司――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成立。

  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咨询,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保险代理,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贴现与承兑,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等。

  5、金融租赁公司

  专门承办融资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986年我国第一家持有金融营业许可证的金融租赁公司――中国租赁公司。

  业务:租赁业务、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等。

  6、小额贷款公司

  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服务农村为目的。

  二、我国的金融调控监管机构及其制度安排(掌握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概括来说为“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模式。具体来说主要有: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等。

  (一)中国人民银行(掌握性质和职能)

  1、中国人民银行的历史沿革(了解,自己看)

  2、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和地位(掌握性质)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人行的性质。

  地位:在国务院领导下,具有相对独立性。

  3、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掌握)

  书上是18条P73页。总结起来是以下几个方面:

  (1)发行的银行:发行、管理人民币、制定执行相关政策(货币政策、人民币汇率政策、支付结算规则等)

  (2)银行的银行:监督银行间各种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制定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规则并执行,最终贷款人。(为银行办理存、贷业务及对银行业务的监管转由银监会执行)

  (3)国家的银行:经理国库、代表国家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4)监督管理的银行:拟订金融发展与改革规划、完善金融机构运行规则、金融统计、金融信息化、反洗钱、社会信用体系(征信)建立等。

  (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掌握性质和职能)

  1、我国银行业监管体制的沿革(自己看)

  无专门的监管法规和机构(84年以前)――人行监管(84年以后)――银监会(2003年4月以后)

  2、中国银监会的性质(掌握)

  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性金融机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由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注:误区,银监会不仅监管银行类金融机构,不能顾名思义。

  3、银行监会的职责(掌握)

  教材上16条P75页。总结来看:

  (1)市场准入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

  (2)银行经营监管(重点职能):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管的任职资格管理、金融机构经营规则、业务活动(并表监管、经营相关数据统计)、风险状况、突发事件、接管或重组可能发生信用危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撤销违法经营、经营不善的银行金融机构、查处涉嫌金融违法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取缔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

  (3)其他监管职能: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国务院交办其他事项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掌握性质和职能)

  1、中国证监会的历史沿革(自己看)

  1998年4月成立

  2、证监会的性质(掌握)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的机构。

  3、证监会的主要职责(掌握)

  教材13条P76,主要有:

  (1)市场准入监管(机构和产品准入):

  境内公司境内外股票、可转债、期货合约发行上市、交易、清算的监管

  (2)对机构及其业务的监管

  对上市公司、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基金托管理机构资格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所从事证券业务。

  (3)对从业人员管理

  对相关机构的高管,证券业、期货业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所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管理。

  (4)其他职责

  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国际事务合作,国务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掌握性质和职能)

  1、保监会的性质:是我国保险业的监管机构。

  2、保监会的职责

  教材10条P76―77

  (1)市场准入监管(机构和产品准入):

  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强制保险险种、新开发寿险险种、其他险种及其费率。

  审批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评估公司等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破产等。

  (2)对机构及业务的监管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证金、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机构、保险业信息化、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保险市场运行状况、拟定保险业发展方针政策等。

  (3)对从业人员管理

  各类保险机构的高管、保险做从业人员资格、保险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4)其他职责:国务院交办其他事项。

    环球网校2011年经济师考试网络辅导热招中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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