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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财政税收辅导: 企业所得税(五)

更新时间:2011-08-23 08:55:5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二)准予税前扣除的项目: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限制税前扣除的项目(重点掌握)

  1.补充保险

  2.利息

  3.职工福利费

  4.工会经费

  5.职工教育经费

  6.业务招待费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8.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9.境内机构、场所分摊境外总机构费用

  10.公益性捐赠支出

  【例题3】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表叙中不正确的是( )。

  A、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准予扣除

  B、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C、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规定标准内准予扣除

  D、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答案:A

  分析: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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