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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金融辅导:金融企业的投资业务(二)

更新时间:2011-09-05 11:30:2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三)我国商行证券投资的对象(掌握)

  1、政府债券

  2、地方政府债券(新)

  3、金融债券

  4、公司债券

  三、证券公司的投资业务(掌握)

  经纪类和综合性证券公司

  (一)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

  1、证券自营业务:指综合类证券公司用自有资金和贪污筹集的资金,用自己的名义买卖有价证券,以获取盈利的行为。

  2、自营业务范围

  (1)上市证券的自营买卖包括:股票、债券、基金。

  (2)承销业务中涉及的自营业务(如包销)

  (3)场外市场的自营业务

  3、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原则

  (1)一般性原则:自营与其他业务分账、分业管理;经纪业务优先;公平交易原则;严格内部控制原则。

  (2)特殊规范原则:风险控制原则;禁止内幕交易行为;禁止操纵市场的行为。

  四、财务公司的投资业务(掌握)

  五、信托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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