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级经济师《保险实务》精讲:保险(1)
第一章 风险与保险
第三节 保险
一、 保险的概念和类别
(一) 保险的概念
1.保险的定义
保险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保险是指集合同类风险并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风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风险财务转移机制,广义的保险至少包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狭义的保险一般是指商业保险。
法学角度:合同契约行为;
经济学角度:分摊灾害事故损失的财务安排,具有互助合作的性质,在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形成一种商品交换关系。保险是一种服务性商品。
风险管理学角度: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
精算角度:利用大数法则的复杂和技巧,分摊少数人的损失。
2.保险的要素:(4个要素)
(1) 可保风险的存在
风险必须是纯粹的;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风险必须是大多数标的均有发生损失的可能;风险的承保必须是经济上可行的;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发生风险;风险损失具有现实可测性;
(2) 公平合理适度稳定的保险费率(公平原则、合理性原则、适度原则和稳定性原则)
(3) 保险合同的订立
(4) 保险的索赔和理赔
(二)保险分类
1.按保险性质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
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没有绝对的界限;
表1-4 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的区别
|
商业保险 |
政策性保险 | |
|
经营目标 |
公司通过保险机制获取利润 |
政府通过保险机制达成某种社会目标 |
|
盈利能力 |
盈利能力较强,一般可以为公司带来收益 |
盈利能力较差,需要政府补贴或政策推动 |
|
外部性 |
外部性不明显 |
具有明显外部性,可以增进社会福利 |
|
发展动力 |
公司推动 |
政府推动 |
2.按保险标的划分,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
3.按照风险转移方式不同划分,可分为原保险、再保险;
4.按保险实施方式划分,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5.按参与承保的保险人的数量划分,可分为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
6.按承保风险的种类,可分为单一风险和综合风险;
7.按照承保单位划分,保险可分为个人保险与团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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