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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级经济师《保险实务》精讲:保险(1)

更新时间:2012-11-08 15:43:5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2012年经济师考后交流 真题答案解析

第一章 风险与保险

第三节 保险

一、 保险的概念和类别
    (一) 保险的概念
    1.保险的定义
    保险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保险是指集合同类风险并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风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风险财务转移机制,广义的保险至少包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狭义的保险一般是指商业保险。
    法学角度:合同契约行为;
    经济学角度:分摊灾害事故损失的财务安排,具有互助合作的性质,在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形成一种商品交换关系。保险是一种服务性商品。
    风险管理学角度: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
    精算角度:利用大数法则的复杂和技巧,分摊少数人的损失。 
    2.保险的要素:(4个要素)
    (1) 可保风险的存在
    风险必须是纯粹的;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风险必须是大多数标的均有发生损失的可能;风险的承保必须是经济上可行的;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发生风险;风险损失具有现实可测性;
    (2) 公平合理适度稳定的保险费率(公平原则、合理性原则、适度原则和稳定性原则)
    (3) 保险合同的订立
    (4) 保险的索赔和理赔

    (二)保险分类
    1.按保险性质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
    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没有绝对的界限;

 

表1-4 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的区别

商业保险
政策性保险
经营目标
公司通过保险机制获取利润
政府通过保险机制达成某种社会目标
盈利能力
盈利能力较强,一般可以为公司带来收益
盈利能力较差,需要政府补贴或政策推动
外部性
外部性不明显
具有明显外部性,可以增进社会福利
发展动力
公司推动
政府推动

    2.按保险标的划分,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
    3.按照风险转移方式不同划分,可分为原保险、再保险;
    4.按保险实施方式划分,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5.按参与承保的保险人的数量划分,可分为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
    6.按承保风险的种类,可分为单一风险和综合风险;
    7.按照承保单位划分,保险可分为个人保险与团体保险;

2013年经济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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