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考点总结:会计法律责任形式
更新时间:2012-12-26 10:46:36
来源:|0
浏览
收藏
会计法律责任形式: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刑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
行政处罚的形式主要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分形式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20年以下)、无期徒刑(20年以上)和死刑(立即执行、缓期执行)。
附加刑,是既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对内)。(对外:驱逐出境)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网址
最新资讯
-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知识点:费用2019-01-02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串讲:预决算监督2018-12-29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串讲:预算法律制度2018-12-27
-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知识点:营业外收支2018-12-20
- 会计从业资格《电算化》知识点:单元格的引用2018-12-19
- 会计从业资格《电算化》知识点:数据透视表的插入2018-12-19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串讲:决算2018-12-18
-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知识点:所得税2018-12-03
-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知识点:利润分配2018-12-03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串讲:预算组织程序2018-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