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支付结算概述(5)
更新时间:2012-03-22 08: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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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lesson$
(一)良好的现金内部控制至少应包括以下几点:
1, 现金收支与记账岗位的分离;
2, 现金收支要有合理、合法的凭据;
3, 全部收入及时准确入账,并且支出要有核准手续;
4, 控制现金坐支,当日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5, 按月盘点现金,以做到账实相符;
6, 加强对现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
(二)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应共同遵循的原则有:
1. 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不理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 单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3. 单位应当及时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4.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
5.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
(1) 支付申请
(2) 支付审批
(3) 支付复核
(4) 办理支付
6. 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
7.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