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审计专业相关知识辅导:四部分五章重点第五节
第五节 企业所得税(掌握)
企业所得税: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这两种企业不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补充例题?多选题】(2007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 )
A.国有企业
B.集体所有制企业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D.合伙企业
E.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这两种企业不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法》按照通行的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两种。
1.所谓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所谓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可见,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的判断标准是“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
3.区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意义:
主要在于确定征税的范围以及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1)居民企业承担无限(全面)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负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
纳税人 |
判定标准 |
征税对象 |
|
居民企业 |
(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
|
非居民企业 |
(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补充例题?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是( )。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正确答案】C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
2.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二、税率
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但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
【补充例题?单选题】
某外国租赁公司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 2010年该公司从我国境内取得租金收入10 万美元,在其本国取得租金收入 100 万美元。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向该公司征收预提所得税数额为( )。
A.2 万美元 B.3 万美元
C.22 万美元 D.33 万美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10*20%=2万美元。
【补充例题?单选题】(2008年)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是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适用的税率是( )
A.15% B.20%
C.25% D.3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但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不征税收入一免税收入一各项扣除一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二)收入总额
①销售货物收入;
②提供劳务收入;
③转让财产收入;
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⑤利息收入;
⑥租金收入;
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⑧接受捐赠收入;
⑨其他收入。
(三)不征税收入
①财政拨款;
②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四)免税收入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了企业的免税收入(具体项目见税收优惠内容)。
(五)准予扣除的项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项目有:
1.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l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法律规定不得计算在内的除外;
4.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法律规定不得计算在内的除外;
5.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并按照规定摊销的,准许扣除;
6.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和转让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不得扣除的项目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①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②企业所得税税款;
③税收滞纳金;
④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⑤非公益性的捐赠以及超过扣除标准的公益性捐赠;
⑥赞助支出;
⑦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⑧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
③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④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⑥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人账的土地;
⑦其他不得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
3.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①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②自创商誉
③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④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的无形资产。
4.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5.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七)亏损的结转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八)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述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补充例题?单选题】
下列属于可以扣除的项目的是( )
A.税收滞纳金
B.坏账准备
C.折旧费用
D.股息
【正确答案】C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应减免的税额一允许抵免的税额
(二)来源于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
1.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①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
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2.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不超过抵免限额的范围内予以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五、税收优惠
(一)免税收入
①国债利息收入;
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
【补充例题?多选题】(2008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有( )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收入
C.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
D.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红利收益
E.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①国债利息收入;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
【补充例题?多选题】(2009)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有( )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收入
C.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D.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E.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人:①国债利息收入;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
(二)税款的免征、减征
1.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的规定,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①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②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③企业从事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
④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
⑤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2.《企业所得税法》第29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降低税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的规定,降低税率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l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加计扣除支出、减计收入
1.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实行加计扣除:
①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②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其他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2.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的收入,可以减计收入。
(五)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的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六)加速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七)税额抵免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八)专项优惠政策
六、纳税申报与征收管理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1.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二)汇总纳税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l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l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年度5个月内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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