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政策法规 > 河北省关于发布承担省市县商品储备企业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关于发布承担省市县商品储备企业名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3-19 13:53:0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由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的62家取得省级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发布。

   【考点汇总】【试题下载】【在线测试】【复习方案】【报考指南

  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各设区市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1号)精神,由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的62家取得省级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发布(名单见附件)。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取得设区市、县级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名单分别由设区市、县(市)财政、税务部门明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发布,并报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备案。设区市、县(市)级人民政府对批准发布的商品储备企业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会计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会计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