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政策法规 > 关于同意中国香港黄永善会计师行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关于同意中国香港黄永善会计师行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更新时间:2013-03-20 09:48:3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兹批准你所接受事务所所在地区或中国境外客户委托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财会)字外所临证第335号《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

 考点汇总试题下载】【在线测试】【复习方案】【报考指南

  中国香港黄永善会计师行(W.S.Wong&Co.):

  你所报送的关于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

  根据财政部《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94)财会协字第81号]、《〈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财会[2003]3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延长港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的通知》(财会[2008]12号),兹批准你所接受事务所所在地区或中国境外客户委托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财会)字外所临证第335号《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2010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24日。

  附件:(财会)字外所临证第335号《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只发主送单位)

财 政 部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会计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会计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