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政策法规 > 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

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3-04-12 08:17:2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森林是国家的宝贵资源,森林所维护的良好生态既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又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在全球气候变暖、气象灾害频发的严峻形势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免费试听】【试题下载】【在线测试】【复习方案】【报考指南】[报名汇总]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森林是国家的宝贵资源,森林所维护的良好生态既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又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在全球气候变暖、气象灾害频发的严峻形势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巩固林改和林业建设成果,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2010年全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十二五”全州森林防火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就我州“十二五”和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十二五”森林防火工作

  “十二五”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责任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坚持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大幅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全面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基本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当日扑灭率保持在98%以上、查处率不低于80%,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安全,为加快推进绿色经济强州、森林大理、中国面向西南的绿色生态屏障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一是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四个责任人”制度。重申各县市长、乡镇长、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本辖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分管副县市长、副乡镇长是森林防火主要责任人,各县市林业局长、乡镇林业站长是森林防火重要责任人,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干部、职工和森林经营单位法人是森林防火直接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厉问责。

  二是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线责任制”。各县市人民政府必须与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必须与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必须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必须与林农及林权所有者逐一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县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必须逐一与林区施工单位、林区经管单位、森林旅游单位负责人逐一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并缴纳保证金;乡镇人民政府必须逐一与痴、聋、憨、哑、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签订责任状,与未成年人监护人和学校签订责任状。各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必须与成员单位领导逐一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分片包干地区及工作职责。各县市林业局必须与乡镇林业站、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天保工作站负责人逐一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各乡镇林业站、天保工作站必须与护林员、天保管护人员逐一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

  三是各县市、各乡镇要做到指挥部及办事机构配置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检查督促到位、扑火组织指挥到位。

  四是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本部门的森林防火职责,做到支持和服务保障到位、责任区挂钩检查到位。

  五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确保各项防灭火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六是各县市要按省政府每3500亩森林至少要配备1名护林员的要求配足护林员。

  七是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进行责任公示。

  (二)认真落实灾前预防措施。

  一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到森林防火深入社区、深入林区、深入学校、深入农户、深入人心。电视、广播、移动通信等部门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必须全力配合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无偿播放、刊登、发布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州指挥部要把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百名中小学生森林防火优秀作文评选活动、组织获奖学生开展“生态之旅”夏令营和森林防火宣传“十佳导游”评选作为常态工作抓落实。

  二要严管野外火源,严把生产用火审批关、火种入山关、森林高火险期和高火险区禁火关、违规用火查处关,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要强化火险隐患排查,做到隐患早排除。

  四要强化州际、县际、乡际之间的联防联保工作,制定联防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响应预案、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各级边界地区联防工作责任清、任务明、信息通,一旦发生森林火情,一切服从扑火救灾的需要,不许推诿扯皮。

  (三)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应急能力建设。

  一要加大森林防火规划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在预警监测、林火阻隔、应急通信、扑火装备建设等方面取得实效,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州预警监测网覆盖率达到85%,重点部位实现可视监测,基础通信和应急通信分别达到95%、100%,先进高效的扑火装备得到普及,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全面到县。

  二要加快建设防火阻隔系统,造林项目要坚决按照“四同步”的规定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提高森林抗火能力。重点林区要结合国家建设项目,按照“突出重点、逐年推进”的原则建好防火隔离带,提高林火控制能力。

  三要加强森林火灾应急队伍建设。各县市要把县市、乡镇专业队的养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个县市必须按要求建成1至2支不低于60人的集中食宿、集中训练、全脱产的专业扑火队;各乡镇和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营林场、林管所等重点防火单位,要组建1支30人的集中食宿、集中训练的专业扑火队;乡镇、村要组建不少于30人、15人的半专业应急扑火队;各县市要依托驻军、武警、预备役部队组建一支不少于100人的森林消防应急扑火队,由各县市按森警部队标准将装备配置到位,并安排专门培训经费;州级要在巩固今年在驻军、武警部队组建的4支200人森林消防应急扑火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扑火力量,继续依托驻军、武警将森林消防应急扑火队扩充至300人,配备可供450人使用的扑火装备,由森警部队安排专人对各应急队员进行培训,所需装备、培训经费由州政府解决;要进一步巩固提升今年组建的森警、公安消防水泵特勤队的应急能力;要加大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消防水泵应急队投入,改善应急设施,巩固提升应急能力;各县市“十二五”期间必须完成本地区森林消防水泵应急队建设。通过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为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提供可靠保证。

  四要争取把大理森林航空消防临时基地建成永久性基地,提高防大火、救大灾的能力。

  (四)加速推进扑火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进程。

  一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强化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林权所有者的扑火技能和扑火安全培训工作;

  二要全面推进预警响应、应急值守、扑火安全、火情报告等工作规范的落实,做到依险设防、妥善处置、安全扑救和火情统一归口上报;

  三要全面修订处置各类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做到科学扑救;

  四要全面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水平,充实各级防火办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州级、县市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指挥中心的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信息化和业务建设,提高指挥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

  (五)努力创新森林防火运行机制。

  一要加快建立与林权制度改革相适应的森林防火新机制,引导和推动林农组建利益共享、责任均担的民间森林防火协会,健全完善村级森林防火组织体系。

  二要探索建立森林防火社会化投入机制,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基础上,按照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拓展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资金投入,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力度,提高森林防火的社会化程度。

  三要抓好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我州实际的森林火灾保险机制,全面提高林农抵御森林火灾的能力和社会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程度。

  (六)全面实施依法治火。

  要认真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惩,全面推进依法治火;要以条例为依据,进一步清理完善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转变防火部门的职能,建立完善执行条例的制度体系;要加大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依法治火主力军作用;防火部门要认真履行执法、监管职能,营造依法治火的工作环境。

  二、狠抓责任落实,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必须开好头、起好步,确保“十二五”森林防火工作旗开得胜,为实现“十二五”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打好基础。

  (一)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

  森林防火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实行“四个责任人”制度。各县市要按照“三线责任制”和“四个责任人”的要求,把森林防火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落实到基层,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巡护责任、监护责任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底,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执行力。

  一是要严格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逐级签订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状,把森林防火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

  二是要把森林防火责任分解细化到各相关部门,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与各成员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实行州级部门包县市、县市级部门包乡镇、乡镇部门包村的责任制度,做到支持和服务保障到位、责任区挂钩检查到位;

  三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要把森林防火作为中心工作,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确保各项防灭火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要加大森林经营单位和林权所有者森林防火责任的落实力度,实现林业生产经营权责利三者的有机统一;

  五是要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公示制度,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责任公示。

  六是要加大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问责力度,对防范措施不落实,火灾扑救组织不力,致使森林火灾高发、频发,小火酿成大火,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对照“四不放过”的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

  一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认真做好《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工作;

  二是要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广度,通过媒体和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广播、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等媒体要配合好森林防火部门作好宣传工作;

  三是要加大中小学校“五个一”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开展百名中小学生森林防火优秀作文评选和组织获奖学生开展“生态之旅”夏令营活动;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涉林景区景点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十佳导游”评选活动;五是要强化对林农和林业经营者森林防火责任的宣传,通过送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等形式,做好入户宣传工作。

  (三)提高森林防火预防能力和实战水平。

  要突出安全防火和安全扑火两大主题,按照分级实施的原则,制定培训方案,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各类森林消防队伍扑火技能和安全避险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对乡镇长、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林农及林权所有者的森林防火培训,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打牢“安全用火、安全防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的基础。

  (四)全面实施依法治火,严格管控火源。

  火源控制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县市要以五项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为重点,着力解决野外火源管理薄弱的突出问题。

  一是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制度。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各县市政府要发布禁火令,实行用火管制,采取果断措施,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是要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规程》要求,对适宜开展计划烧的林区全面实施计划烧除工作,苍山、鸡足山、巍宝山、石宝山、金光寺、无量山、天池、水目山、罗坪山九大重点部位,要安排专项资金对这些地区入山路口、公路两侧、旅游索道、林缘地带十米以内的林下可燃物进行割除清理,排除火险隐患,确保这些地区不发生森林火情火灾。

  三是要在林区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是要认真完善重点防火部位专项防控预案,春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要组织森警、森林公安靠前驻防,有火扑火,无火值勤。

  五是要强化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公安、森警、森林消防专业队、天保管护人员的联防互动机制,依法开展野外用火专项整治行动,清除林区盲流人员,严厉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六是对憨、聋、痴、哑、精神病人等高危人群,要认真落实监护人和监护责任,进入戒严期以后,各级民政部门要拨出专项资金,对无法落实监护人的“五种人”作统一收容管理。

  (五)强化应急处置,提高扑火效率。

  一要落实应急预案。抓紧修订和完善各级扑火预案,并开展实战演练,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启动预案,确保有序有效处置。

  二要落实防火物资。各级人民政府要拨出专项资金,加强扑火应急装备建设,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州级50万元、县级30万元、乡镇5万元的扑火物资储备要求,做好扑火物资储备工作。

  三要落实扑火队伍。各县市要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组建1-2支不少于60人的集中食宿、集中训练、全脱产的扑火专业队伍;各乡镇要组建1支30人以上的应急扑火队,重点乡镇的扑火队要做到集中食宿、集中训练;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营林场、林管所等重点防火单位,要组建1支20-30人的集中食宿、集中训练的专业扑火队。州、县市、乡镇、村要按照要求分别组建不少于300人、100人、30人、15人的应急扑火队。进入防火期后,森警部队要进入备战状态,各类专业半专业队伍要立即上岗就位,严阵以待,立足实战,加强训练,提高扑火综合作战能力,做到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战能胜,要靠前驻防,一旦发生火情,迅速集结,主动出击,全力以赴“打早、打小、打了”。

  (六)强化森林火灾安全扑救工作。

  扑救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要把扑火安全摆在扑救工作的首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处置森林火灾安全规范》,进一步规范扑火指挥、决策工作。

  二是要继续认真开展火场指挥和扑火技能的培训和演练,进一步提高扑火指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所有扑火队员必须掌握扑火安全和紧急避险技能,力争不发生扑火安全事故。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靠前指挥制度,各级指挥员要按规定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四是要严格执行火场挂牌指挥制度,防止多头指挥,造成指挥混乱。

  五是要建立火场看守移交制度,明火全部熄灭后要对火线边沿进行有效清理,达到无火无烟,同时留足看守人员,落实看守责任,要分段到人,认真看守,任务完成后须报请火场指挥部同意后才能逐步撤离。

  (七)认真做好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

  我州是全省森林火灾保险五个试点州市之一,目前,中央、省、州三级财政配套资金已下拨到各县市,各县市要按照《云南省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方案》要求,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做好保险服务和火灾理赔工作。同时要积极筹集森林火灾保险投保资金,广泛发动林农和林业经营者参加森林火灾保险,最大限度的化解林业经营风险,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会计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会计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