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09年长春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吉建[2010]37号)转发给你们。请与棚户区改造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核实数据,落实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一年一月六日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09年长春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吉建[2010]37号)转发给你们。请与棚户区改造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核实数据,落实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