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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复习指导:营业税

更新时间:2013-05-02 10:38:2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营业税

  1.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营业税一般以营业收入额全额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计征简便。

  2.营业税纳税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

  3.营业税税率。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3%

  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5%

  金融保险业的税率5%

  娱乐业的税率5%――20%

  4.营业税应纳税额。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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