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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更新时间:2013-07-17 08:45:0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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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服务期、保密期等条款,但约定事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约定无效。

  (一)试用期(★★★)(2010年不定项选择题)

  1.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2.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2012年多选题)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4)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解释】1年以上包括1年,不满3年不包括3年,不得超过1个月是指小于等于1个月。

  【例题?多选题】某公司拟与张某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关于该合同试用期约定的下列方案中,符合法律制度的有( )。(2012年)

  A.不约定试用期

  B.试用期1个月

  C.试用期3个月

  D.试用期6个月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而非必备条款),当事人可以不约定试用期;(2)选项BCD: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6个月即可)。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2011年判断题)

  (1)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结束后,不管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还是劳动合同续订,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劳动合同续订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劳动者的,对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解释】将试用期的次数限制为一次,以防止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变更、续订或者再次招用的机会,多次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试用期的工资是可以打折的)。

  4.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解释】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5.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6.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7.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⑧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例题?多选题】2011年1月1日,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并约定试用期满后工资为12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B.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960元

  C.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1000元

  D.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答案】AC

  【解析】(1)选项A: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2)选项BC: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 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选项D: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服务期(★)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 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 分摊的培训费用。

  【解释】(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培训出资,则无权要求劳动者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即使用人单位单方面声称已出资,但不能提供相应支付凭证的,因其缺乏证据,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2.服务期一般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解释】服务归服务,工资应照涨不误。

  4.服务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者的过错

  如果劳动者因下列违纪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⑤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的过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释】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三)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2010年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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