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造价师考点:施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更新时间:2013-08-12 10: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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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方便广大考生朋友准备公路造价师考试,环球网校特地对基础考点进行了汇总,希望能提高您的复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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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施工合同的订立
(1)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②工程项目已列人年度建设计划;
③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④建设资金和主要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⑤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中标单位应与项目业主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施工合同)。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式分别承担:
①工程本身的损害、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②承发包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③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⑥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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