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时,未完工的合同内容是否可以转让给第三人
更新时间:2013-09-27 10:22:11
来源:|0
浏览
收藏
摘要 解除合同时,未完工的合同内容是否可以转让给第三人
问:
有一工程,主体已经完工,未完工的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也是合同内容。若解除合同,剩余部分工作是否可以转让给第三人?若可以转让,如何办理有关手续?
答:
本人不了解你们的合同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只能依据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第22.2.3款和第22.2.4款之规定,谈看法如下:
(1)依据你提供的情况看,解除合同是由发包人提出的,因此是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2)发包人是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但是这是属于违约。在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在28天之内向承包人支付以下金额: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的工程价款;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款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金额;承包人撤离施工场地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金额;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笔者认为包括利润损失);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日前应支付承包人的其他金额。
(3)经谈判并由发包人支付上述款项后,签署终止合同协议,承包人即刻撤离现场。在这样的情况下,将剩余工程通过招标选择新的承包人实施。
建议:工程终止合同是重大事件,应慎重处理!如果是由于发包人违约责任终止合同时,花费很大,是得不偿失的。只要承包人有能力完成后续工程,一般不要采用终止合同的办法。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招标师备考:如何培养解题思路,你知道吗?2018-09-29
- 招标师考试总的答题策略有什么?2018-09-28
- 招标师考试复习必须重视哪些三点技巧?2018-09-27
- 函授大专可以考招标师吗?2018-09-26
- 招标师备考:新增加的内容如何复习?2018-09-25
- 招标师职业资格的职能是什么?2018-09-18
- 2018招标师考试该如何合理复习?2018-09-14
- 招标师考试选择题类型,考查知识点的方式是什么?2018-08-15
- 招标师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答疑汇总2018-07-18
- 新闻学专业能报考招标师吗?2018-07-18